一、交强险未生效可以退吗
1、交强险未生效不可以退。但如果存在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等情况的,交强险未生效可以退。
2、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二、交强险的退保流程
1、交强险退保时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2、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
3、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
4、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缴的保险费金额,减去保险已生效的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收取的保费,剩下的余额就是应退给您的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应退保险费=实缴保险费-应收取保险费。退保的关键在于应收取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月计算,保险每生效一个月,收10%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全文6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