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死刑枪毙或者注射都可以。但是执行死刑的方式并不是任意选择,而是需要根据犯人触犯的法律来进行判定,所以需要根据死刑犯的判决书来进行判断。枪毙还是大多数省份还是存在的,如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枪毙。中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中国增加了注射的执行方式。
现在的死刑注射器是免费的吗?
是的,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中死刑的执行费、包括枪决方式执行所需要的租车、燃料、火葬及相关费用,和以注射方式执行所需的药物费,都是属于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的范围,是不需要死刑犯,和死刑犯的家属进行给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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