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现金收款凭证应注意问题
(1)现金收款凭证填写日期是否准确。现金收讫凭证的填制日期为收讫凭证的填制日期,不得早于或晚于。
(2)现金收款凭证编号是否准确。二是检查凭证是否可以按照部门规则的汇总编号方式依次编号。如有重复、缺号或未按日序编号的,应将凭证退回制单人更正或重新填制。
(3)现金收款凭证记录的形式是否真实、非法、准确,其汇总栏的形式是否与原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形式一致。
(4)使用的出纳纪律是否准确。如发现出纳主体或位置使用有误,应立即退回制证人员要求改正。
(5)检查收款凭证的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的金额不同。
(6)检查收款凭证的“附证”栏号是否与原始凭证的附证号一致。
(7)收款凭证的会计、制证、审核、出纳、出纳栏是否可以签字或盖章。如果有任何签名丢失,你需要在收钱前补上签名。托收一般程序(1)受理托收业务,检查托收依据是否齐全。(2)检查现金来源是否合理合法。
(3)当面核对现金,做到收付清分,金额清分。
(4)出具收款凭证,并在收款凭证和收款依据上加盖“收讫现金”章。
(5)根据收款回单记账联和收款依据,编制记账凭证。
(6)根据已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
因此,对于收银凭证的审核,本文介绍了这几点,这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加以明确。另外,关于收银凭证审核的内容,也希望您能做一个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您咨询本公司的专业律师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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