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人(或称受票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
2、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
3、付款人是出票人或者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才能成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后,即成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支票有主债务人吗
支票并没有主债务人。主债务人,就是无条件付款的票据关系人。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后,首先由付款人,就是出票人的付款。如果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银行是不付款的。
所以,银行虽然是付款人,但是并不是主债务人。支票的出票人,虽然最终款项是从出票人付的,但是首先应该由银行付款。
所以,出票人也不是主债务人。总之,支票的付款人、出票人都不是主债务人。
《票据法》第八十九条
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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