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不可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地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一、结婚证丢失外地能否补办
结婚证丢失外地一般不可以补办。但若该外地是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登记结婚后,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符合条件的,即可予以补领。
二、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一般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结婚证照片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发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三、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结婚证一般在当地民政局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2、双方当事人处异地的情况,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可以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3、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进行校对和确认,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准予登记。
一、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结婚的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总之,办理结婚证只要带好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登记后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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