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想踢一脚球过过瘾的王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这一脚踢出去,竟致一名仅8个月大的女婴死亡。8月18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今年4月15日傍晚,王某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站在家门口,点上一根烟。村路上有两个七八岁左右的小男孩在追踢着一个篮球,王某看到后一时玩性上来,示意男孩将球踢给他。
球到了王某脚下,王某铆足劲,抬脚用力踢了出去。球径直飞出去十几米,正好砸中路对面操场上小侯怀里8个月大的女婴,女婴被砸中摔在地上。女婴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脑外伤继发肺部感染,突发急性心肺功能衰竭,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案发当晚,王某在医院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7月2日,检察机关以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王某与被害人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应当预见下班高峰时段在人流量不少的村路上踢球可能会造成危害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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