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人工直接供油、无证驾驶、故意行为、违法行为、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损失、本车损失、扩大损失、间接损失和自然损失等行为均会导致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于因酒后驾车导致的保险车辆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2)人工直接供油。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直接供油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由此引起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3)无证驾驶。所谓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或超越准驾车型车种。无证驾驶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此造保险车辆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4)故意行为。指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有意识地损坏或指使他人损坏保险车辆的行为(如蓄意焚车、推车入崖等)。凡是因故意行为导致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一律拒绝赔偿。(5)违法行为。指利用保险车辆作为犯罪工具发生的行为,如利用保险车辆走私,贩毒、贩私等。只要是因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6)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损失。保险车辆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等引起的被扣留、被没收、被砸等造成的保险车辆的一切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7)本车损失。本车货物撞击本车或腐蚀本车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8)扩大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而继续使用。从而导致损失扩大,对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9)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引起的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等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10)自然损失。自然磨损、朽蚀、车辆自身故障,轮胎爆裂等不属于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由于某些原因无法确定事故责任方或者责任比例,从而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本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免除。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有过错,或者明知对方有过错,但仍然强行通行造成事故的,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会相应减轻。另外,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也会相应减轻。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减轻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负担,但也需要在遵守交通规则、保护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以上内容强调了酒后驾车、人工直接供油、无证驾驶、故意行为、违法行为以及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损失等情况下保险车辆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提到了本车损失和扩大损失等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最后,提到了交通事故责任免除制度,即在某些情况下,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会相应减轻或免除。遵守交通规则、保护交通安全是减轻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负担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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