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需要维权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采取信访的方式有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求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治安处罚的不服怎么办
对治安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有什么办法制止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不法行为
被拆迁人如果发现拆迁方有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的,在经过审查和核实,如果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遭遇违法强拆的时候,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试图用“以暴制暴”的方式去反抗,要尽量保存好能证明拆迁方违法强拆这个事实的证据,并且及时的报警,在核实的时间里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拆迁方索赔。
三、对公安局赔偿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公安局的赔偿裁决决定不服的,一般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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