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一张姓消费者的投诉电话,反映其上个月在超市购买的一瓶果粒橙中有杂质,虽然购买果汁才花了2.75元,但是看到果汁中的杂质,消费者心里总不是滋味,于是打电话投诉,要求和卖家依法协商,并要求其支付交通费用,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接到投诉后,越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超市负责人承认出现过该事件,但刚开始称果粒橙中有固体颗粒实属正常,而消费者则认为颗粒并非果粒,可能是由于果汁变质引起,卖家不应销售含有杂质的果汁,这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意见之后,经过与双方的沟通与协商,最终达成双方一致意见,该经营户赔偿给消费者两箱果粒橙,赔偿了相当于24倍金额的商品,以表诚意,并且表示今后对商品会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对于该结果,投诉人表示满意。
在此,越城区消保委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要仔细检查是否存在杂质,并查看饮料的保质期。对于果粒橙而言,果汁中的杂质可能是生产厂家在处理水果的过程中,不小心将果皮、果叶或果蒂部分掺杂了进来。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此种饮料,建议不要食用,可以要求经销商进行更换或作退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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