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赌场服务人员因涉嫌触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定为从犯,他们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的刑罚。
在共同犯罪的场景下,如果参与者所起到的作用较为次要或是居于协助地位,便可称之为从犯。
对于这些从犯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减轻、从轻或是免除刑事处罚的措施。
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明确知晓该场所是为进行赌博活动而设立的;
其次,必须具有为他人开设赌场而提供援助和支持的主观意图;
最后,其主要职责必须是与开设赌场有关的范畴,例如该赌场的收款员、勤杂工、保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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