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有户口,不能有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以上就是关于旧城改造无房有户口补偿标准及其相关问题。旧城改造无房有户口是不能够分到安置房的,因为有很多的人都是拆迁了房屋然后无房居住的原住民。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旧城改造无房有户口补偿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的阅读。
北京无房户口落在哪里
北京无房人员以常住租房者为例,可以将户口落在城市公共户口。北京无房户户口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完成落户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条件: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入户申请;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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