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贺州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六条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二、贺州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办理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C区市司法局窗口
三、贺州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办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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