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以收取保证金后宣布破产吗
公司可以在收取保证金后宣布破产,只需要满足申请破产的条件即可。
二、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
(一)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二)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1、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
三、进入破产拍卖需交保证金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拍卖时,竞拍人一般是需要向法院预先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的,预交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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