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期间可以变更法人。但是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依旧产生法律效力。
一、没有申请工资仲裁怎么办
不发工资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无期限合同怎么合理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符合法定终止情形,就可以终止。
三、劳动仲裁多久才能拿到赔偿
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内拿到赔偿。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告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实行地域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星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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