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
我开了一家店,店里有一位女士。在合伙期内,a未能按照合伙协议改善其责任和义务;为了双方的利益,该店的经营权转让给了a。管理权转让后,经调查,a完全能够完成管理权转让前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口头同意,在盈利的情况下,该店铺可随时转让给第三方。然而,管理权转让后,a坚持自己的观点,要求转让费超过10万元。我不同意,因为这家店的转让费只有4万元左右
我已经向a表达了我的立场,我想退出合伙关系,但a不同意。A说我可以把我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但是,我分别找到了两个人。在了解a的性格和做事方式后,他们不愿意与a合作。对不起,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a作出“退出声明”吗?我如何向a表明退出方是否仍需要签署退出协议以及如何清算合伙企业财产?
律师的回答:
合伙协议如果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已经约定,合伙人可以在下列情形之一退出合伙企业:
(I)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合伙企业的原因发生
(2)经所有合伙人同意退出合伙企业
(3)出现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企业的原因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
如果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人可以退出合伙企业,而不影响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但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如果谈判失败,最好找律师研究如何以及为什么退出合伙企业。避免被动。如果您退出合伙企业,您应清算并将其与流动资产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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