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主要阐述了保险公司被撤销或破产后,其保险业务转让的规定。保险公司被撤销或破产后,其保险业务可以被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如果无法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指定一家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保险合同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并且该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那么该保险公司的保险可以被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如果无法与其它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那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指定一家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 险 合 同 转 让 规 定
保险合同可以转让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理论上,保险合同是可以转让的,但这需要在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在进行保险合同转让前,需要先向保险公司询问,得到同意后才能进行转让。此外,保险合同转让需要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修改后,保险合同才算完成转让。总之,保险合同转让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具体规定和保险公司是否同意。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且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可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若无法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指定一家保险公司接受转让。《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撤销或宣告破产时,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转让或指定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需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理论上,保险合同是可以转让的,但需得到保险公司同意。不同保险公司可能有不同规定,因此在转让前请向保险公司询问。保险合同转让需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修改后完成,即完成转让。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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