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被起诉时借条和欠条有区别吗
借条和欠条有所不同,借条是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欠条是对既往事实的结算,不仅包括借款,还包括欠货款、工程款、劳务款等各种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条中返还借款的期限如何认定
借条中返还借款的期限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无法签订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通常情况下,担保人被起诉时借条和欠条是存在不同之处的,借条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欠条只是对既往事实的结算,可能是借贷,也可能是欠工程款、赔偿款等,无法单独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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