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时的债务承担原则如下: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其他偿还方式;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原则是什么?
【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在对个体工商户债务进行清偿的时候,我们首先应当区分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不同情况下承担债务的情况不一样。
当出现纠纷时,当事人最好咨询一下律师,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是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夫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债务的分割更是复杂多变,需要律师对此进行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有一些个体工商户是以家庭财产来进行经营的,此时债务的承担就应当是以家庭经营为限,如果说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应当是以个人财产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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