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会计凭证的识别方法如下所示:
一是在理念上,审计人员应做到凭借职业敏感大胆地假设联想,并能够集中精力仔细查阅凭证,不要因资料多等原因而急躁,确信自己在头脑中能够记得很多,要知道如能进入审计状态,自然会前后联想,融会贯通,效果才会较好。
二是在查阅大量的凭证中要有侧重。应确定好审核、重点审核和抽样审核等多种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一般来说,凭证数量较少而时间又允许的话,可逐一审核;若凭证数量较多而时间又允许的话,可进行重点审核,重点是审核时间和金,时间的重点应放在年终或该单位重大事情的前后月份;金额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大额、几笔相加一个大的整数上。
三是通过审核发现一些有疑问的凭证后,进行一套系统的核对。
第一、直接核对询问。即直接向财务、经办、审批人员及其有关人员提出询问,请其解释,直到解除疑点为止,但不要多说,尽量让对方多说,寻找突破口,一项经济业务的凭证签字人可能知情,也可能不知情,假凭据更是如此,先找谁,后找谁只能灵活对待,但有一点必须做到,单独核对询问。
第二、走访,座谈核对,当场取证。即有针对性地走访有关单位或找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取得第一手资料,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证,物核对。也就是按照所怀疑有问题凭证上标明的日期、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来查看实物,看是否真实,核对可分买方或卖方,无论同哪一方核对,在核对前心中要有数,对核对的实物要有一定的了解,以防张冠李戴。
第四、比较核定。就是将可疑凭证中所载明列支的项目、金额与前后年度、前后月份以及左右单位类似项目的金额发生情况进行核算比较,从而揭开虚假会计凭证的庐山真面目。在必要时,还可请有关专业人员,参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来确定。
第五、快速,直接,不失时机地延伸审计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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