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几家银行欠款没还怎么办?
1、好几家银行欠款没还,可以同时起诉欠款不还的银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人欠款不还起诉需要收集的证据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3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没有收集到对方的财产信息,无法执行,因此,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当然要调查别人的财产,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难的,就是律师出面调查,也不可能将对方所有财产都调查清楚,因此,这一步,只能说是尽量提供,如果实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师查一下。
二、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1、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此外,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1)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2)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三、借条到期前起诉可以吗?
1、借条没到期可以起诉。
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2、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
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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