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从媒体通气会上获悉,《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从9日起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12月19日。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据了解,相比于2002年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此次修订更具有针对性。根据对2012年至今年4月份两年多开展的颗粒物源解析结果,天津市污染源以本地为主,污染物的比重依次是扬尘、燃煤、机动车、工业生产和其他污染。针对这一特点,条例修订草案结合当前天津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措施,突出对扬尘、燃煤、机动车等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力量解决最重要的大气污染源问题。
此外,加大了处罚力度。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增设了按日连续计罚制度,并且授权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天津市此次条例修订草案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的授权,在不违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同时,明确规定了按日连续计罚的范围,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施以重罚。据了解,天津是今年《环境保护法》新修订以来,京津冀地区最早明确按日连续计罚范围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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