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增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两种遗嘱形式。打印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或者委托他人操作计算机记载遗嘱内容并将其储存,并由打印机输出而形成的打印件,遗嘱人和见证人在该打印件上签名并记载日期的一种遗嘱;录像遗嘱是指以录视频的方式记载遗嘱内容,并由见证人和遗嘱人记录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什么是民法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一、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即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有无溯及力。
二、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即是指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效力。
三、对人的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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