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他项权证不放贷款的分两种情形:
1、因个人征信状况出现问题或者其他让银行感觉不适合放款的证据出现,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并配合客户办理资产解押手续。
2、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发放,贷款合同约定了具体贷款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仍然拒绝放款的话,这属于银行贷款合同违约。
客户可以起诉银行,并就因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向银行索赔。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怎么办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以及副本,并应当收集相关证据才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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