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征收行为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出复议,复议期限为知道之日起60日内。如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双方协商后签订,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
拆迁安置协议书可以更名吗?
可以,但要经过双方同意。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拆迁协议的法律特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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