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纠纷是指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因工程转包合同产生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工程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如果承包人是采取挂靠方式非法转包工程的,出借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在处理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的纠纷时,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即转包人与被转包人)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他们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因此,对于工程转包纠纷,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处理方式。如果合同有效,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合同无效,则可以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赔偿数额。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还要注意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进行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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