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本报公益律师进社区第34场活动来到了南昌市东湖区八一桥街办豫章后街社区。路过的市民听说本报公益律师免费为居民解答法律疑问后,纷纷驻足咨询。
不得受聘同类公司的合同约定是否有效?
居民张先生:我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在受雇该公司期间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年内,不得受聘于其它从事软件开发业务的公司,也不得自行开展该业务,否则必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公司损失。请问这种约定是否有效芽
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刘剑:该约定属于竞业禁止,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关键在于其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
另外,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婚前单方首付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居民王女士:我儿子结婚前,家里出资8万给他买了一套按揭房屋作为婚房。婚后,儿子和儿媳妇共同支付按歇款,现结婚3年,我儿子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请问该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邓振诫: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被公务用车撞后无人担责怎么办?
居民李女士:我亲戚是九江修水县人,今年6月29日,他女儿被当地镇政府的公务用车撞倒,因肇事司机逃逸,其女儿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我亲戚多次找该单位协商解决,但对方避而不见。我亲戚一气之下砸了镇政府的大门。次日,他被县政府带走。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黄睿:目前,你亲戚家属可以找九江市监察部门,请求立案调查,一是可以监督修水县交警部门尽快拿出交通事故鉴定书;二是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尽快立案调查交通肇事逃逸案,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三是督促镇政府尽快出面调解赔偿问题。
收养协议解除可否要求退还抚养款?
居民李先生:我与孙某达成协议,由他收养我一7岁的孩子,我向他一次性支付5万元作为孩子的生活补助。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年后,因小孩太顽皮,孙某提出解除收养协议。我要求孙某退还5万元生活补助,但他不同意。请问我可以要他退还5万元钱吗?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邓振诫:因这5万元是对被收养人的一种附条件赠与,收养协议解除后,如果双方签订的收养协议有关于这5万元生活补助的相关约定,那么应当根据约定办理。若无约定,那么既然收养关系解除,附赠条件也随之消失,你可以要求孙先生退还这5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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