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为了保障妇女与儿童的权益和真实状况考虑,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方在孕期、生产之后的一年以内乃至中止妊娠术后的六个月之内这段时间里,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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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方离婚申请权利的适当制约,以期实现对妇孺权益的特殊保护。
然而,实际上这并不代表哺乳期内夫妇无法解除婚约关系,因为相关法规并未对女性提起离婚诉讼予以明确禁止。
若夫妻双方均有意愿结束婚姻关系,他们仍然有权利选择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