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哺乳期为一年的情况下能否办理离婚手续,其具体判断依据如下所述:
首先,若妇女身处哺乳期内且夫妻双方均表示协商一致,他们可通过协议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若此时女方欲提出离婚,但男方对此无法达成共识,女方有权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之道;
最后,倘若妇女仍处于哺乳期内,而男方却希望解除婚约,在此情况下,除非能证明存在法院必须受理的特定法定事由,否则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