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8月1日起到12月31日,崇左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在新农合基本医保补偿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后,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其中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分0-2万元、2-4万元、4-6万元、6万元以上四个档次,赔付比例分别调整为55%、65%、75%、85%。
家住龙州县龙州镇河屯村患者何某,今年7月中旬,因患急性白血病到广西医科大一附院住院治疗25天,总医疗费用42301.65元,出院时获得新农合基本医补偿费22284.60元。
按没有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前计算,患者得到的补偿金为14586.26元,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后,其大病医疗补偿费为15497.90元,比原来按正常比例计算的补偿费多得911.64元。
全文3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