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之间的区别包括:被保险人不同;保险对象不同;赔偿依据不同;保险金额不同;法律后果不同等。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地发生触电死亡事故责任划分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帮别人忙导致自己受伤咋办
主动帮忙的人与需要帮忙的人就形成了帮工关系,如果在帮他人忙的过程中因为帮忙受伤,帮工可以请求被帮工人赔偿因受伤所造成的损失。若是被帮工人因为知道工作存在危险明确拒绝帮工帮忙的,帮工仍然选择帮忙的,被帮工人可以不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是如果是在帮忙过程中因为其他人的过错侵犯帮工人人身安全的,帮工可以要求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自己的损失。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三、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两个不同类别的案由。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在雇员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受到伤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而引起的纠纷。雇佣关系存在与否,是雇主责任的基础。在这种雇佣关系中,雇员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在雇主的指示、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提供报酬。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则是指各类企业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事故负伤、致残、致死,职工本人或家属要求企业予以经济赔偿的纠纷。因而,区分两类案件的关键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现实中,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的劳动关系外,还经常出现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包括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因此,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案件进行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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