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患者万元办美容卡
南岸区消费者吴某患有老年痴呆症,2010年12月5日,她在南坪某美容机构办理了一张12000元的消费卡,并在此做过三次护理和一次体检。
后来,此事被吴某家人得知后,找到这家美容机构,向其说明,吴某因患老年痴呆症,办理这张消费卡时,有监护义务的家人并不知情,要求退款,但被拒绝,吴某家人便向南坪工商所进行了投诉。
南坪工商所接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申诉属实。
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经过多次反复协调,向商家讲解法律法规,患老年痴呆的吴某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她与商家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最终使商家同意退款,扣除吴某已消费的服务530元,共计退款11420元。
美容卡健身卡投诉多
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注意健身和美容,他们大多会选择到美容或健身中心购买美容卡、健身卡,由此引发的各类投诉也开始增多。
昨日,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必须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切忌贪图便宜,明确商家和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注意卡终止和转让的条款,注意其中是否含有霸王条款,避免出现下列情况:经营者恶意卷款逃走;因经营不善歇业,消费者的权利打水漂;经营权转让,承继方不认账;优惠只限于部分项目,消费者不明就里产生纠纷。
去年合同投诉2170件
据市工商局统计,2010年,全市12315共接到合同投诉举报2170件,商品类1844件,占84.97%,服务类326件,占15.02%。
其中通讯器材类投诉144件,食品类36件,服装类151件,家电厨卫类651件,装饰装修类543件,汽车类109件,商品房类326件,美容美发保健类57件,其他59件等。买卖合同纠纷占绝大多数,共有1601件,加工承揽合同纠纷257件,居间合同纠纷108件,委托合同纠纷77件,租赁合同纠纷14件,其他合同纠纷113件。
签合同要多长个心眼
市工商局合同处介绍,合同纠纷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定金纠纷,因为某些原因致使消费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后,商家不退定金或是消费者缴纳定金后,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二是合同履行中,商家未能完全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如产品的型号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规格、性能与消费者要求不符。
三是合同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而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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