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上限。但如果合同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一、合同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合同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就违约金的多少进行约定,但是如果约定过低或者过高的,法院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酌情增加或者减少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的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点:
1、违约金是合同救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合同约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2、一般情况下,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3、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因此,发生纠纷时,可交由法官裁量。
违约方拒不赔偿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解,要求违约方赔偿责任。
二、合同违约金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三、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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