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离婚登记处是否可办理?
时间:2023-07-05 14:41:57 2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登记处周六日不上班。离婚注意事项有:

1、如果没有修复,首先确认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2、有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协商监护权、抚养费、探视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然后达成协议或诉讼离婚;

3、保管个人证件和财产,注意收集证据,对方是否在婚姻中作弊,是否转移财产,如何处理债务,如何分配资产等。

离婚登记处是否可以拍照片

离婚登记处可以拍照片的,办理离婚证是一定要贴照片的。要2寸的红底照片,可以自己带照片,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在那里拍照。办理离婚手续不需要请律师,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理。办理离婚的时候,需要自己携带照片或者现场拍摄,如果提前没有准好照片,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处照相。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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