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务工受伤残疾怎么赔偿
(一)首先需要确定一点,境外务工人员是与谁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
1、很多境外务工人员是在国内因工作关系被调到国外工作,这时劳动者是与国内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于我国的劳动法;
2、若是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按照当地规定办理,国家不同则相应的政策也不同。本篇仅以第一种情况为例,科普一下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
二、个人劳务工伤赔偿标准
(一)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农民工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等,这些是比较重要的赔偿款项。
三、伤残等级误工赔偿标准
(一)具体标准是:
(一)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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