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第一种是,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屋买卖中常见的种类,签订合同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2、第二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一房二卖纠纷,所谓一房二卖就是卖房人将一个房子卖给了两个人。如何避免?首先要保证呢定金交予的是所有权人;其次,查看卖房人的所有权证书及身份证明;最后,款项可以分次付清,并及时过户。
3、第三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共有房产被单独处分的纠纷。实践中,多出现的是夫妻财产处分容易遇到此类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房屋交易之前务必要查看房产证,仔细询问房屋所有情况,必要时,可以到房管局予以核实。
4、第四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二手房买卖中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纠纷。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事先做好调查,看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拿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一、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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