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需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证件和证明
时间:2023-04-25 10:32:11 7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每人两张两寸彩照;

5、一式三份的协议书。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三、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收费标准:工本费9元。

全文2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登记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登记需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证件和证明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登记需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证件和证明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