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二、计算房产税公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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