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签了装修合同,是不能要求退款的。具体情况如下:1、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就发生了法律效力,约定的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反悔不做即违约,是要进行赔偿违约损失的。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的违约金,这个时候,可以退款,不过要进行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应该参考对方的损失给予补偿。3、还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退款的,就是当合同存在欺诈等不良行为,就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或者是发现装修公司存在不能履行约定的缺陷的。综上所述,签订了装修合同的话,一般是不能退款的,除非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然后就可以退款了,或者是存在欺诈问题,以及明显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进行退款。
收贿赂后退款构成犯罪吗
收贿赂后退款不一定不构成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2、客观要件。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受贿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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