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方法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出让、划拨和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转让属于二级市场。
三、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怎样入账报税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下入账报税:企业采用预提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摊销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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