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饮酒或接受宴请喝酒,劝酒人和组织者负有注意义务。如果约他人喝酒并极力劝酒,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劝酒者或者组织者对该伤害或死亡结果存在过错。当然,醉酒者也应当知道过度饮酒的危害,也应对自身行为负责。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一定的过错程度,对醉酒者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相约喝酒,特别是极力劝酒的人对醉酒者负有法定注意义务,至少要保证将醉酒者安置于安全的环境下。比如说将醉酒者送回住处,在其家中无人的状况下,要及时联系其同住成年家属进行看护。如果没有尽到以上合理注意义务,劝酒者或组织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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