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后共同财产应平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个人用品一般为个人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孽息归属等。
3、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4、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5、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后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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