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租房子的问题都能通过退房来解决。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要求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其符合约定用途。如果非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子的问题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且无法维修,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许多租房子的问题都能通过退房来解决。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要求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其符合约定用途。如果非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子的问题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且无法维修,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租 赁 合 同 中 的 维 修 责 任 由 谁 承 担 ?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维修费用的承担,有以下规定:根据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根据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租赁物需要维修,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另外,根据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综上所述,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许多租房子的问题都能通过退房来解决。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要求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其符合约定用途。如果非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子的问题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且无法维修,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维修费用的承担,有以下规定:根据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根据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租赁物需要维修,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另外,根据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综上所述,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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