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有三类处理方式: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限价房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限价房应该平均分割。因为限价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是,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通过的话,就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立,那么需要按照法律进行平均分割。不管是什么财产,只要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都要平均分割。当然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如果一方负责的义务比较大,可以协商给其多一些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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