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通知,一些省市已经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在这些地方,可以实现异地办理,无需再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如果不在试点省市,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不是所有的地方都一定要回到老家去办理,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异地办理试点省市,可以在这些地方实现异地办理。依据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如果在上述十省市可以异地办理,无需再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如果不在上述试点省市,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身份证录指纹的办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应当由居民本人申请办理。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进行指纹信息的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指纹信息应当由居民本人或者本人授权他人在公安机关办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因此,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指纹信息的录入。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因此,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指纹信息的录入。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录指纹的办理要求包括:居民本人或者本人授权他人在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指纹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因此,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指纹信息的录入。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异地办理试点省市,一些地方可以实现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办理。例如,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的10个省市已经开展了一对一的试点。如果这些地方可以异地办理,就不需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但如果不在试点省市,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就需要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进行指纹信息的录入,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指纹信息的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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