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老板跑路社保转不出来怎么办
我们提醒您:在单位缴纳全部未付社会保障费用之后,方可自行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事宜。
其次,如果贵公司拥有法院的判决书证明其无法偿还相关款项且同意将社保费进行核销,完成非正常注销程序后,也可由您自行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但在此过程中,欠款期限将不会被转移。若您有此意愿,亦可按如下流程操作:
首先,您可向我们提交个人申请,对欠费日期进行个人缴费清算处理。待欠费清偿完毕后,您需携带核定表前往税务部门支付相应费用,最后按照规定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若决定放弃欠费期间的社保权益,可向我们递交书面申请并完成个人欠费注销,随后同样可自行办理上述保险的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公司老板少发我工资要不回来怎么办
倘若雇主实施了拖欠或少付薪资的行为,那么共有四种途径可供您选择:
首先,您可尝试与雇主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明确表达要求得到应得薪资的诉求;
其次,若协商未果,您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举报和投诉,劳动部门将会依法勒令雇主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所欠薪水;如若雇主仍然无视法令,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付金额将在欠款金额的基础之上,按照百分比计算,且这一数额应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最多不得超过一倍;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如您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存在异议,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寻求法律援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提起诉讼的期限是收到劳动仲裁决定书之日算起15天之内,请务必遵守法定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敬请注意,如您所在的企业欲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操作,必须首先全额缴纳拖欠的所有社会保障费用,由此才能获得许可。对于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贵司被法院裁决认定为无力偿还并同意予以核销欠款,那么在顺利完成非正常注销流程之后,亦可尝试进行转移手续。然而,在此过程中,欠款期限将不会随之转移。若您需要处理相关欠费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个人申请,待清算完毕后,携带经核定的表格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然后再行办理转移事宜。倘若您决定放弃欠费期间的社会保障权益,则可以选择在完成注销程序后再行办理转移手续。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