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出去了还可以继续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一、什么时候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该如何规定
房屋续租权在法律上称为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需要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赁权。
优先权是一种具有限制条件的物权,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格,即租金应该是一样的;其次,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也应该等同。如果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也应该相同。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出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可见,承租人在出售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在出租房屋时,承租人也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这与立法精神并不相反。
三、房东频繁卖房租客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房东悄悄卖房租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决定出卖房屋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