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目前不在广州,因近期无法赶回,特别委托妻子到越秀区公安局办理我的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入户登记手续,所有材料齐备,但遭到拒绝,请问必须要求本人办理吗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根据户口管理规定,市外迁入户口的,需要同时办理身份证,目前办理身份证需要本人现场采取头像及指纹。因此,按规定,办理市外户口迁入的,需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个别情况特殊的,可以具体申请后特事特办,在入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其他人(亲属)先办理入户,待其回广州再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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