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订金可予以退还,而定金则不得退还。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交付定金一方可要求对方返还定金:(1)收款方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时;(2)收款方所履行之债务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此外,若出卖方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倘若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致使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定金进行处理;若因非当事人双方责任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出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文3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