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吸毒犯在派出所跑了怎么办
吸毒犯在派出所跑了,公安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比如网上追逃等),但是还是会继续进行抓捕,采取强制戒毒等措施。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二、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处多少天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上罚款,没收毒品、吸烟和注射器具。对吸毒成瘾的,应当给予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强制戒毒后,进食、注射毒品的,可以给予劳动教养,在劳动教养过程中强制戒毒。而容留他人吸食以及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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