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后,张先生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他认为他会得到“双重保险”。不过,他报销住院医疗费时,如果先到社保部门报销,保险公司只能报销差额。这让张先生很困惑。他参加了两次保险,但最后没能得到两次保险。他不是很茫然吗?原来,张先生对保险的理解是错误的。保险只是对未来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而不是一种盈利手段。保险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就是赔偿原则。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其遭受的损失,也不得因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在商业医疗保险中,报销是以实际医疗费用为基础的。最多只能得到100%的赔偿,被保险人不能享受疾病或住院的福利。由此可见,购买医疗保险主要是为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健康提供保障。买不买由你决定。商业医疗保险又称健康保险。保费一般较低,年缴费一般在五六百元,大多数人都能接受。
如果你认为这样买保险不划算,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在购买商业保险时,也可以选择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因为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和手术项目定额缴纳的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无关,每次理赔,理赔不需要发票。如果是单位集体保险,还可以考虑选择商业保险公司设计的各种补充医疗保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衔接,弥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这样,理赔时就不会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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